OG视讯大厅

中欧班列(长沙)全国首创“多式联运一单制”实践 先导国贸成功实现全流程闭环操作
发布时间:2025-12-22 09:59 打印文件

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正式表决通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标志着一种新型货物权利凭证——“可转让货物单证”(简称NCD单证)诞生。

该公约是基于中欧班列实际需求发起,将可转让单证的适用范围从传统海运扩展到所有运输方式。在2019年由我国商务部牵头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提交的提案基础上制定的,招商局集团受邀作为中国代表成员单位之一,全程参与了公约提案、专家组论证及第六工作组审议的全过程。

今年10月,为配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测试实践案例、积累运作经验,在招商局集团统筹下,中国外运牵头积极开展全力支持旗下外运华南中南国际陆港推行NCD单证签发试点工作。项目在湖南的实施,由长沙市物流与口岸办进行统筹组织,中南国际陆港、招商银行、湖南先导国贸参与,完成闭环测试。

中欧班列(长沙)(运营平台为中南国际陆港)作为全国首个NCD单证签发试点,首创“多式联运一单制”模式,解决了长期以来因铁路运单无法作为物权凭证而制约国际贸易的难题。

先导国贸作为湖南本地企业,先行先试参与NCD单证项目,依托新型可转让货物单证开展进口粮食贸易,成功实现了从运输、交收到融资的全流程闭环操作。

此次创新对湖南和长沙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以往铁路运单不能作为提货凭证,制约了企业在途货物融资和灵活交易。而NCD单证具备物权属性,企业可凭单控货、凭单提货,有效提升了供应链的可控性和贸易灵活性。同时,银行可基于NCD单证为企业提供信用证等融资服务,增强了企业资金周转能力,助力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下一步,长沙将持续探索NCD单证贸易融资、电子NCD单证签发等创新模式,实践“物流+金融”解决方案,为积极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助力降低全社会物流与融资成本提供“中欧班列(长沙)方案”。

? ? ? ?背景

2025年7月11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审议通过《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草案,12月15日经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公约将在10个联合国成员国批准后正式生效。该公约将是贸易法委员会近60年历史上第一部由中国政府提案并通过的国际公约,是我国丰富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增强制定国际规则话语权的重要实践。招商局集团参与了公约提案、专家组论证及第六工作组审议的全过程,向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关键性建议并予以采纳。

该公约由中国基于中欧班列实际需求发起,参考提单创设了适用于各类运输方式及多式联运的“可转让货物单证”,赋予其权利凭证功能,填补了长期法律空白。公约将可转让单证的适用范围从传统海运扩展到所有运输方式,尤其是为中欧班列等非海上运输创设了在途货物质押的贸易融资新模式。公约将在10个国家加入后180天生效。



Sitemap